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动学校各临床医学院建设,发挥名医引领作用,提升临床各学科辽西区域医疗中心地位,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锦州医科大学临床首席专家、名医、青年名医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组织审核、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网上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选拔范围、条件、评选过程,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德才兼备、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准入,选出能够代表锦州医科大学医疗服务水平的首席专家、名医,在注重临床业绩和科技贡献的同时,将医德医风及学术道德日常表现作为基本条件。
二、评选范围、周期、条件和要求
(一)评选范围
锦州医科大学直属、非直属临床医学院在岗职工。
(二)评选周期
每3年为一个评选周期。
(三)评选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师德高尚,在行业和社会中具备影响力和代表性。
2. 具有突出的业绩与能力。
3. 长期从事一线临床工作。
(四)学术水平与业绩条件
1. 临床首席专家
首席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生导师。
(1) 担任或曾担任经民政部登记的国家级医学会或分会委员、省医学会或分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或为辽宁省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和省重点建设专科的带头人;
(2)本人长期从事临床一线工作,医术精湛,在从事的医学专业领域具有极高的知名度,患者认可度高;得到同领域专家的高度认可。5年内开展国家级新技术、新项目2项或以上;
(3)积极参与临床教学工作,大力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积极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博士人才,人才梯队建设卓有成效。培养的研究生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或指导研究生发表的论文获辽宁省优秀研究生毕业论文;
(4)正确把握本学科动态,带领团队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好研究成果。5年内在本学科领域作为课题负责人获得省级课题项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升级版Ⅰ、Ⅱ区)发表论文。
2. 临床名医
名医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导师。
(1)担任或曾担任经民政部登记的省医学会或分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或为辽宁省重点专科和省重点建设专科的团队成员;
(2)本人长期从事临床一线工作,医术精湛,在从事的医学专业领域具有极高的知名度,患者认可度高;5年内开展国家级新技术、新项目1项或以上;
(3)积极参与临床教学工作,大力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人才梯队建设卓有成效。培养的研究生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或指导研究生发表的论文获学校优秀研究生毕业论文;
(4)5年内在本学科领域作为课题负责人获得省级课题项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升级版Ⅰ、Ⅱ区)上发表论文。
3. 临床青年名医
青年名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硕士生导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1)担任或曾担任经民政部登记的省医学会或分会委员以上职务;
(2)本人长期从事临床一线工作,认真钻研业务,在从事的医学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患者认可度高;5年内开展省级新技术、新项目1项或以上;
(3)积极参与临床教学工作,大力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人才梯队建设卓有成效。培养的研究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或指导研究生发表的论文获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论文;
(4)关心本学科发展,团结协作,积极奉献,在学科整体水平中起重要作用。5年内作为课题负责人获得省部级课题项目1项或以上;以第一通讯作者在(中科院升级版Ⅰ、Ⅱ区)发表论文1篇或以上,或影响因子累计5分或以上。
(五)其他要求
1. 本人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有收受或索要红包、回扣等医德医风方面不良记录者,发生过经医学会鉴定并确定为医疗责任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教学事故及学术不端者,不得参选。
2. 上一批临床首席专家、青年名医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选。
三、评选程序
1. 评选程序:本人申报,各临床医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同行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常委会审定,公示3天无异议即可确定。
2. 当选的第二届锦州医科大学临床首席专家、名医、青年名医与学校签订相关任期目标任务合同书。
四、鼓励政策
(一)当选锦州医科大学临床首席专家、临床名医、临床青年名医者,由学校授予相应称号,并颁发证书,通过在锦州医科大学网站、微信推荐平台,对个人事迹和工作业绩进行宣传报道,发挥名医示范作用。
(二)当选者可按照有关规定获得支持:
1. 优先推荐申报临床科研项目或技术项目,优先推荐参评省名医。
2. 首席专家享受10000元/月的奖励津贴;名医享受5000元/月的奖励津贴;青年名医享受3000元/月的奖励津贴。首席专家、名医、青年名医奖励津贴由所在附属医院负责发放,每月发放50%,验收考核合格者补发剩余津贴。
3.设立临床首席专家、名医、青年名医门诊。
五、考核
(一)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二)考核标准、考核结果、考核要求(见附件2)
六、时间安排
2022年9月15–18日各学院推荐。请各临床医学院于9月18日下午4点前上报推荐人选到医院管理中心(联系人:冯阳,电话65829)。
附件:1.第二届锦州医科大学临床首席专家、名医、青年名医评选推荐表
2.第二届锦州医科大学临床首席专家、名医、青年名医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