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卫生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卫生工作提示函》工作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和学生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锦州医科大学学生请销假制度》规范学生请销假程序,做好因病缺勤缺课追踪与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工作。
二、后勤管理处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报送检查工作情况。
三、门诊部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四、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辅导工作。
医院管理中心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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