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特色专科建设期已结束(2018年8月―2021年8月),由于受疫情影响,专科建设经费执行率较低,为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执行率,加大专科建设支持力度。现就有关经临床特色专科专项费报销规定做补充说明:
一、临床特色专科经费报销范围
1、办公费;
2、印刷费;
3、培训费(含差旅费)(用于参加短期学术会议、培训费用及1个月以上外出培训或进修发生的费用。长期培训(1个月以上)需医院医务部将医院准许外出培训人员证明或文件送至医院管理中心备案,方能办理后续报销事宜);
4、劳务费(用于支付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项目外请专家发生的费用包括专家引进、专家讲课费、出诊补助等,需提供必要材料);
5、会议费(用于新技术推广应用举办的技术培训会议费用);
6、实验材料费(用于开展新业务,不含仪器设备)。
二、经费报销期限
近2年受制于疫情影响,外派人员参加培训受到制约等因素导致经费使用受限,为更好的将临床特色专科继续建设下去,特延长报销期限至今年年底(2021年8月-2022年12月)。
三、报销程序
1、签字程序:
3万元以下:经办人-临床特色专科项目负责人-附属医院院长-医院管理中心重点专科办科长-医院管理中心主任签字-财务报销。
3万元(含)以上:经办人-临床特色专科项目负责人-附属医院院长-医院管理中心重点专科办科长-医院管理中心主任签字-财务处处长签字-财务报销。
2、报销地点:锦州医科大学财务处报销,报销发票抬头名称为:锦州医科大学;税号:1221000046300098XU。
四、其他说明
1、医院管理中心办公地点:学校行政楼224、225室
2、医院管理中心报销签字时间:每周一全天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志刚(小号:68833)、冯阳(小号:65829)